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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2025年度旌阳区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11月1日开始报名了


  10月31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局相继发布《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德阳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此次公开招考,包含旌阳区政法系统15人,其中区法院9人,区检察院3人,区分局1人,区司法局2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组通字〔2015〕46号)等相关要求,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四川省法院系统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四川省检察院系统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2),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3)。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线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线)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司法行政人员(档案管理)职位以及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以放宽到3:1;法医职位可以放宽到形成竞争(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省法院、省检察院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系统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系统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报考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到职位对应的市(州)法院、检察院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对应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请按职位表所列咨询电线.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相关部门负责。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法检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市(州)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省法院、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线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省法院、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艰苦边远地区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15人!2025年度旌阳区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11月1日开始报名了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计划招录286名,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477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计划招录23名,共计78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四川省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2),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3)。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线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线)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招录机关通知本系统被取消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系统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系统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到职位所对应市(州)司法局(请按职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询问具体地址)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外,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和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监狱系统和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的考察,还应参照部《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线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司法局职位的录用材料,由招录机关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各市(州)司法局复核后,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在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戒毒场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厅批准,德阳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院校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狙击、搜排爆等技能性强的职位可放宽到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线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德阳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询问。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线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减免考试费用资格。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市本次本项目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市本次本项目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警务技术职位(含特警排爆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突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特警排爆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特警突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8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德阳市局政治部(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局712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底前,报考者可登录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2月8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点对点向报考者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中上旬,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请报考者给予关注,及时查看。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武警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标准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职位,不含特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特警职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六)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考察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部《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线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